發布單位:
內政部
公布日期:
2019-11-19
摘 要:
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機構管理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
檔案下載:
n157414583220191119-1.pdf
n157414583220191119-2.pdf
內 容:
高層建築物及地下建築物,消防專業機構要2名消防專技人員簽證。
非高層建築物場所,消防專業機構只要1名消防專技人員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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